2016年浦江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公告
浦江县已经完成实施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15〕9号),现将2016年全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2016年全县共受理指标确认书410份,共有355户农户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购买各类农机具510台(其中:耕整地机械174台,种植施肥机械3台,田间管理机械145台,收获机械14台,收获后处理机械3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140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9台,动力机械12台,排灌机械2台,其他机械8台)。农机购置补贴总额:126.336万元(其中中央补贴:104.926万元,省补贴:8.564万元,县补贴:12.846万元)。另有1户农户申请1台高耗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0.3万元,为中央补贴资金。
4户建设主体完成省设施农业设备补贴项目4个,建设连栋钢架大棚37148平方米,享受中央补贴资金:85.4394万元。
各项补贴资金已由县农业局、财政局联合发文拨付,经乡镇街道财政直接拨付给补贴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