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我单位在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一、 开展的主要工作: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涉及的强制执行、行政诉讼等司法程序的相关工作;负责浦江县城北区块的安置用房统筹调拨工作。负责浦江县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各种数据的综合统计工作。参与了金狮湖安置区的安置房建设。 二、 取得的主要效益: 金狮湖区块的建设,既改善了金狮湖区块居民的居住环境,又提升了区块内的自然环境,推动了浦江的城镇化建设,为美丽浦江的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现有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体制不顺;我单位定编10人,实有5人,实际从事征收管理工作1人,人员欠缺; 工作经费预算比较紧张,无法做到充分保障; 四、 下步打算: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与解释工作。(二)进一步做好浦江县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各种数据的综合统计工作,为更好的推进浦江县老城区、城中村的改造工作提供支持。(三)积极推进金狮湖区块的安置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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